离婚财产分割案:精准锁定财产、靶向辩护,为当事人守住应有权益
2026-01-07 17:46
离婚财产分割案:精准锁定财产、靶向辩护,为当事人守住应有权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往往是矛盾焦点,尤其面对一方隐藏财产、恶意转移资金等情况,当事人很容易陷入维权困境。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往往是矛盾焦点,尤其面对一方隐藏财产、恶意转移资金等情况,当事人很容易陷入维权困境。本案例以冯某某与程某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核心,聚焦芷衡律所律师团队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关键作用——从梳理财产线索、固定关键证据到庭审精准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合法财产权益,充分彰显专业律师团队在财产分割纠纷中的维权价值。
典型案例:男方离婚期间大额取现,律师助力女方追回应有份额
冯某某与程某某2000年登记结婚,2025年经二审法院判决离婚。离婚诉讼中,冯某某发现程某某在双方产生离婚纠纷后,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存在大额ATM取现行为,仅工商银行尾号5275账户就有383100元余额及大额异常支出未处理。更关键的是,程某某在冯某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后,集中进行高消费旅游、频繁取现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涉嫌恶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芷衡律所律师团队的专业代理下,冯某某不仅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合理财产分割,还成功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未处理的大额财产,为自身争取到应有的财产权益。
一、案件困境:财产分割面临多重阻碍
1. 男方大额转移财产,证据收集难:程某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多次通过ATM取现,累计金额巨大,且部分款项去向不明,缺乏直接凭证证明其用途,给财产追溯带来难度。
2. 财产性质争议大:程某某主张多套房产源于其母亲公房拆迁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分割冯某某名下车辆、基金股票出售款等,试图混淆财产归属。
3. 双方互有财产诉求,争议焦点多:双方均主张分割对方名下银行余额、资产出售款等,且程某某对自身大额支出提出多种辩解,需逐一核实反驳。
4. 部分财产未获处理:二审法院明确指出程某某名下工商银行尾号5275账户的余额及大额支出不宜在离婚案中直接处理,需女方另行起诉,增加了维权流程复杂度。
二、律师核心工作:四维发力,筑牢财产维权防线
芷衡律所律师团队围绕“锁定夫妻共同财产、揭穿恶意转移行为、明确财产归属、争取合理分割比例”四大核心,展开全方位维权工作:
1. 梳理财产线索,固定未处理财产依据
律师首先调取一、二审判决书,明确其中未处理的财产范围——程某某名下工商银行尾号5275账户的余额及大额异常支出383100元,以此作为另行起诉的核心依据,确保维权有明确法律支撑。
整理程某某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流水,统计其在离婚诉讼期间的取现总额、支出时间节点,重点标注“冯某某起诉后集中取现”“无合理用途的大额支出”等关键信息,形成财产转移时间线证据。
2. 揭穿恶意转移本质,强化男方过错证据
举证时间关联性:提交银行流水证明程某某的大额取现、高消费旅游均集中在离婚诉讼期间,并非日常合理支出,符合“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特征。
反驳不合理辩解:针对程某某“取现用于父母后事”“共同旅游支出”等说法,芷衡律所律师团队指出其未提供任何票据、支付凭证佐证,且部分支出与所述用途时间、金额不匹配,揭穿其辩解的虚假性。
突出支出异常性:对比双方支出情况,程某某的取现金额显著高于冯某某,且无合理消费凭证,结合其高消费旅游记录,主张其行为属于不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3. 明确财产归属,驳斥男方不合理诉求
界定夫妻共同财产:针对程某某主张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说法,律师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指出房产虽源于拆迁款,但购买于婚姻存续期间,且拆迁安置时包含冯某某的安置权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证明冯某某名下车辆系案外人借用指标购买,不属于共同财产,驳回程某某的分割诉求。
梳理女方合法财产:提交冯某某名下基金、股票出售的相关记录,说明款项用途及合理性,反驳程某某的无依据分割主张,明确女方财产的专属属性。
4. 庭审精准辩护,争取有利分割比例
紧扣法律原则:庭审中,律师反复强调《民法典》中“夫妻一方恶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的规定,结合程某某的过错行为,主张对该部分财产按7:3比例分割,维护冯某某合法权益。
针对性回应争议:针对程某某提交的“资金存管退款”“房屋装修支出”等证据,芷衡律所律师团队逐一质证,指出其缺乏完整凭证链,部分款项流向与所述用途不符,不能作为合法支出依据。
聚焦未处理财产:在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中,律师重点提交工商银行尾号5275账户的流水统计表、大额支出明细,证明该部分财产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且未在之前的离婚判决中处理,理应依法分割。
芷衡律所律师团队围绕四大核心展开维权工作:
首先,梳理财产线索。依据生效判决,锁定程某某银行账户中未处理的余额及大额支出,并整理其离婚诉讼期间的异常取现记录,形成财产转移证据链。
其次,揭穿恶意转移本质。举证显示程某某在诉讼期间集中取现、高消费旅游,属非合理支出,且其辩解缺乏凭证,构成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明确财产归属。依据购房合同等证据,认定争议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澄清女方名下车辆属他人借用,基金股票属个人财产,驳斥男方不合理诉求。
最后,庭审中紧扣《民法典》规定,主张因男方转移财产,其应少分,并提出7:3的分割比例。团队针对对方证据逐一质证,聚焦于判决中未处理的共同财产,依法争取有利分割。(案例集文案)
三、律师维权成效:权益全面落地,财产分割公平公正
在芷衡律所律师团队的专业代理下,本案取得显著维权成果,冯某某的核心诉求得到充分支持:
1. 离婚诉讼中获合理分割:法院认定601号房屋、鲁F6GB23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程某某向冯某某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123450元、车辆折价补偿款26050元;同时认定程某某存在不当处分共同财产行为,判决其另行支付补偿款270000元。
2. 未处理财产成功立案分割:律师协助冯某某另行起诉,要求分割程某某名下工商银行尾号5275账户未处理的383100元财产,法院已受理该案,为后续追回该部分权益奠定基础。
3. 驳回男方不合理诉求:法院驳回程某某要求分割冯某某名下案外人车辆、无依据主张女方财产的诉求,明确财产归属边界,避免冯某某合法权益受损。
4. 遏制恶意转移行为:通过证据固定与庭审辩护,法院认定程某某的大额取现、高消费属于不当处分财产,强化了法律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约束,为类似案件提供维权范本。
后记:离婚财产分割,专业律师是权益保障关键
冯某某的案例充分证明,离婚财产分割并非“谁主张谁有理”,核心在于能否精准锁定共同财产、固定过错证据、明确归属边界。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梳理复杂的财产线索、收集有效证据,更在于通过庭审中的靶向辩护,揭穿不合理诉求与虚假辩解,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分割结果。
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遭遇对方隐藏财产、恶意转移资金等情况,切勿盲目应对,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精准取证与专业辩护,守住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