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在继承理论上,称之为“遗嘱在先”原则。

由于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对个人财产所作的处分,直接表示了被继承人的愿望,所以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具体说来:

1、只有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按法律规定确认为无效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才不受遗嘱的影响。

2、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只是遗产中的一部分,对于遗嘱中未处分的财产,应依法定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3、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遗嘱所指定的遗产才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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