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注意的不但是代位继承、转继承,关键是不能遗漏“作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在现实中往往被忽视,民俗中无这个说法,所以就要求审查时应当严格把握。同时还应当提醒胎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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