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老年人在晚年有家人和孩子的陪伴是温暖而幸福的。但是,我们也看到有很多老年人晚年的凄凉,生前无人问津,死后儿孙争夺财产,即使老人离世而去,灵魂也不得安息。那么自书遗嘱有什么程序,是怎样的?下面请为您解答。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

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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