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6、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或咨询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征收遗产税的原因有哪些?

  北京律师: 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现在看来征收遗产税是完善税制,防止偷逃税收,弥补税制不足的需要。通过征收遗产税,一方面运用税收的调节功能,鼓励纳税人积极为社会多作贡献;另一方面向纳税人征收遗……[]

  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

  北京律师: 出于尊重老人或某种忌讳,在夫妻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很多家庭往往并不进行遗产的分割,默认遗产归在世一方老人处置。如果保持这种状态,直到在世一方也去世,且都无遗嘱,所有子女按法定继承分配践产,对分割方案实际是没有影响的。 但是,如果一……[]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18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