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我公公随我们住了8年,后5年是在医院度过的。此期间,我和丈夫尽了主要照顾与陪护义务,因我丈夫下岗多年,8年间公公便每月从退休金中拿出2000元给我们作为生活费和补贴一下我们。公公去世后,我丈夫主张应该多分一些遗产,被他兄弟拒绝,理由是我公公已经每月给过我们补贴了,请问这个理由成立吗?

继承法中关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的规定,一般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这也包涵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的情况。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你们照顾公公8年,且他每月给的2000元除了他自己的开销所余也不多,你丈夫的情况是符合“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条件的。

如您还有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可拨打热线:或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18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