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继承权有何特殊性?

  对于养子女而言,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什么特殊性,而且他们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对于继子女而言,其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处。

  相关阅读: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陆岩律师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陆岩律师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法务 电话:13911265180 Email:734518623@qq.com 执业机构:北京德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210831052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柳岸方园79楼5门509……[]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胡正权律师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胡正权律师 手机号码:15201360591 执业证号:11101201010283635 执业机构: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地 址:14500|14502 邮 箱:1713257693@qq.com 律师简介 胡正权律师,中共……[]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续征律师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续征律师 手机号码:17710281997 执业证号:11101201510600936 执业机构:北京瀚岳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1409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 邮 箱:122……[]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18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