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推算妻子妊娠期时少了一个月,常某便误以为妻子对自己不贞,闹到法庭要求。8月28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刘集法庭成功地调处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使一个面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

今年六月,常某到法院要与妻子袁某离婚,声称“只要能离婚,家里的一切财产不要都行”。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次与常某交谈,才发现原告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其妻子的怀孕期是八个月零十天。常某认为妻子的身体状况很好,怀孕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孩子不可能早产,怀疑其妻子对其不贞。在对其妻子袁某询问时,袁某坚称孩子是其的,怀孕时间是2000年农历10月1日,孩子出生于2001年农历6月10日。

问题到底出在那儿到底是袁某真的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还是另有其他原因细心的法官发现,2001年是闰四月,用农历和公历计算相差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不闰月,孩子出生是农历7月10日,共9个月零10天,也就是医学上所说的标准妊娠期280天。

看到这个情况,常某打消顾虑,即向法庭申请撤诉,并在法官和亲友的陪同下到岳父家主动向妻子道歉认错,把妻子接回了家。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18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