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由谁
2021-08-07 11:12
〔律师点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夫妻离婚后,虽然双方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基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随时照顾管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所以法律放宽其对的履行。本案,首先应由崔敏负责赔偿,但崔敏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有困难,所以可以要求与曹林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