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

  整幢楼的以下公用面积可以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②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③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 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参考法规: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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