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能不能代替社会保险?
2021-09-25 23:19
王小莉是国外某名牌大学的博士,回国后到某知名软件公司任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理者曾经告诉她月薪15000元,但是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当时王小莉急于找到工作,想都没想就签了
典型案例
王小莉是国外某名牌大学的博士,回国后到某知名软件公司任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理者曾经告诉她月薪15000元,但是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当时王小莉急于找到工作,想都没想就签了合同。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仅仅干了两年,王小莉便得了一场大病,花去了一大笔钱,于是想起医疗保险的问题。她便向公司提出了要求,结果被领导训斥,并被告知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就无权反悔。难道高薪就能代替保险吗?
律师解析
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其与商业性保险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具有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
本案中,能否因为王小莉当初同意公司不参加养老保险,就可以免除公司的责任呢?不能,既然是强制性的,那么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只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
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当然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由此可以得知,本案中的企业利用高薪来代替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案中王小莉遇到的是医疗保险的情况。实际上,对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来只要是国家强制性的,都适用本案的处理结果。
法条链接
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