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的合同却损害了你的利益,该怎么办?
2021-09-25 23:23
2008年5月,小李的父亲老李在经营建材供应站期间从龙昌公司赊购各种建材价值18万元,一直没有给付货款。2009年5月,老李与龙昌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老李欠龙昌公司的
典型案例
2008年5月,小李的父亲老李在经营建材供应站期间从龙昌公司赊购各种建材价值18万元,一直没有给付货款。2009年5月,老李与龙昌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老李欠龙昌公司的货款在2009年10月前付清,如到期不能还清,由小李承担还款责任,并将小李的一套高级音响作抵押。
后来老李没有能如期还款,龙昌公司便要求小李承担还款责任,并称要将小李的高级音响拍卖折抵货款。小李很害怕,于是找律师咨询:龙昌公司的说法有理吗?父亲老李和龙昌公司的协议对自己有效吗? 自己该怎么办?
律师解析
在本案中,龙昌公司的说法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老李和天龙公司的协议对小李是没有约束力的。
在合同法中,合同只能对合同的双方有约束力。这就是常说的合同具有相对性。任何人之间的合同,都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更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在这个案子里,老李和小李虽然是一家人,但因为小李已经具有独立的人格,也当然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权。老李不能也没有权利去为他人设定义务,更不能将他人的财产未经他人同意抵押给别人。
因此,在这个案件中,小李不需要受合同的约束。龙昌公司也不能要求小李承担责任。由于老李和龙昌公司的协议损害小李的利益,小李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