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大爷37岁小伙互殴,拘!

65岁大爷37岁小伙互殴,拘!(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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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大爷37岁小伙互殴,拘!(图2)
2021-07-17

7月15日晚

两男子在地铁站台上互殴的

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

其中一位上了年纪

另一位相对年轻

视频中

小伙被大爷两次打翻在地 上海轨交警方发现后,连夜开展核查并找到涉事双方。

经查,当日17时55分许,乘客潘某某(男,37岁)在8号线老西门站上车时,因拥挤,与站立在车门处的赵某某(男,65岁)产生纠纷,并在站台处相互殴打,后两人自行离开。

目前,潘某某、赵某某均被轨交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 | 新闻晨报·周到APP 记者 荣思嘉

来源:新闻晨报
北京张雷律师(133-66-143191)观点:《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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