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6月29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犯杨永辉依法执行死刑。

  2018年11月27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杨永辉故意杀人案进行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永辉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永辉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4日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杨永辉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于2021年3月19日核准了对杨永辉的死刑判决。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杨永辉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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